各单位(部门):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按照上级有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强调以下纪律要求:
一是各单位(部门)要继续坚守重要节点,紧盯通过快递物流收送礼品礼金、在内部接待场所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易发的“节日病”。各单位(部门)要以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开展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对照广东省纪委监委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案例通报,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锤炼党性、怀德自重,养成良好作风。
二是各单位(部门)要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摒弃大操大办喜庆事宜、收送彩礼礼品礼金等陋习歪风。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发挥“头雁效应”,引领社会风尚、树立新风正气。
三是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贯彻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严格责任落实,精准施策做好学校有关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要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属地管理的有关要求,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增强疫情防控的自觉性、主动性。
四是各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履行职责,做好提醒监督工作,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上报处置。学校纪委对师生群众反映的、舆论媒体关注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中秋、国庆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将严查快处,并将核查处置情况报送上级纪委。
工作联系邮箱:jwjc@gdrtvu.edu.cn。
纪检监察室
2021年9月18日
附件
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南粤清风网
2021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省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关英彦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问题。2014年至2020年,关英彦多次在珠海等地接受私人企业主邀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大吃大喝。关英彦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吴永健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中秋节前,吴永健接受与其工作单位有业务往来的某拍卖行总经理张某的宴请,并收受张某所送礼金2万元。吴永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东莞市黄江镇住房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袁志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至2018年春节、中秋节期间,袁志艺先后4次收受承建该镇污水管网工程的某公司礼金共计2.5万元。袁志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广州市南沙钢铁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祝汝生公车私用问题。2019年1月至2020年8月,祝汝生先后19次在节假日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到市外探亲访友。祝汝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韶关市仁化县委党校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8年,仁化县委党校违规在春节、端午节向干部职工发放津贴补贴5.52万元,在中秋、国庆节发放购物卡1.98万元。仁化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曾韶基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严重背离党的性质和宗旨,损害党的威信和形象,相关人员被严肃查处,教训十分深刻。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开展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坚持纠治“四风”和树新风并举,担负起抓好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广大党员干部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锤炼党性、怀德自重,加强良好作风养成。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发挥“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忠诚履职、敢于监督,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节日歪风,让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