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国庆节与中秋节临近,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部署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通知精神,现就有关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崇廉拒腐、尚俭戒奢,推动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严明纪律要求,坚决纠治“四风”
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违规收送月饼、蟹卡蟹券、烟酒茶等礼品和礼金,严禁在居民小区、内部食堂、私人会所等场所违规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活动安排等。
三、深化廉洁教育,弘扬新风正气
各单位要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求,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详见附件),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要将廉洁文化建设融入节日氛围,倡导勤俭文明过节,反对铺张浪费、攀比炫富、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领导干部要注重家教家风建设,管好亲属和身边人,以清正家风涵养清朗党风政风。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将持续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师生群众反映、媒体披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严查快处、通报曝光;对履行责任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